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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圳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(孔子学院奖学金)2024年3月一学期研修生项目招生简章
    作者: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0-17 15:34        点击数:


    一、资助对象

    1.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
    2.非中国籍人士对华友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,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
    3.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、教学及相关工作;

            4.年龄为16-35周岁(以202391日计),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 25周岁。


    二、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

    一学期线下研修生


    三、申请流程及时间

    (一)申请流程

    1.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(http://cis.chinese.cn/),在线提交申请;同时登录我校在线申请网站(https://status.szu.edu.cn/szulxs/stuzs/stuLogin.action?fpage_id=216)进行申请(选择【语言生】);

    2.院校审核;

    3.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授予奖学金;

    4.接收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;

    5.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
    (二)申请截止日期(以北京时间为准)

    20243月入学: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15日。

   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: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,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,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,公布评审结果。


    四、申请材料

    1.护照照片页扫描件;

    2.HSK、HSKK 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;

    3.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;

    4.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;

    5.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;

    6.无犯罪记录证明;

            7.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。


    五、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

    1.在职中文教师

   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,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,免提交 汉语水平考试(HSK)证书。

    2.汉语桥获奖者

   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3年度“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”者,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,凭奖学金证书向深圳大学提交申请材料。如有问题,请咨询chinesebridge@chinese.cn。


    六、其他

    1.未按时报到、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休学者,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
            2.申请者只能申请一种由中国政府机构提供的奖学金,重复申请视为无效,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

    七、联系方式

    1.深圳大学国际交流学院

    联系人:黄老师、马老师

    电话/传真:+86-755-26558117

    电子信箱:ciec@szu.edu.cn

    网站:http://www.fengyeye.com.cn/

    2.国家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

    电子信箱:scholarships@hanban.org

    传真:+86-10-58595727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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